2020年1月苏州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名单(2259辆)

【导语】:2020年1月苏州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名单(2259辆)

2020年1月份,苏州2259辆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温馨提示:根据法律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机动车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同时吊销驾驶人驾驶证并处1000-2000元罚款。

  2020年1月苏州市区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名单:

  小型汽车

  

  

  

  

  大型汽车

  

  摩托车

  

  外籍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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