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苏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从2020年7月1日起,苏州市对在定点机构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以外的自付部分费用补助标准进行调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补助标准再提高,补助年龄也进一步扩大至18岁。
据了解,本次政策调整是对《苏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的贯彻与落实,不仅对0-14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标准予以提高,其中7-14周岁补助标准提高一倍,还将补助对象的年龄突破到18岁,保障了残疾儿童康复的延续性,进一步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政策还规定,苏州户籍在异地定点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也可以享受康复补助。调整后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与苏州在全国大中城市经济地位相匹配,标准的调整让残疾儿童享受到政府更多的康复补贴,让更多的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服务,提高了全市残疾儿童家庭的获得感。
具体如下:
调整后,6周岁以下(含6周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可享最高2.88万元的康复补助;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可享最高3.84万元的康复补助;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可享最高4.08万元的康复补助;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可享最高4.92万元的康复补助;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可享最高2.28万元的康复补助。
7—14周岁(含14周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可享最高2.4万元的康复补助;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可享最高3.24万元的康复补助;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可享最高3.48万元的康复补助;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可享最高4.08万元的康复补助;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可享最高1.92万元的康复补助。
15周岁—18岁(不含18周岁)低保、低保边缘、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家庭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可享最高1.2万元的康复补助;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可享最高1.68万元的康复补助;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可享最高1.8万元的康复补助;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可享最高2.16万元的康复补助;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可享最高0.96万元的康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