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内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审批须知(办理流程+办理材料)
发布时间:2020-04-15 16:44
作者:苏州本地生活
【导语】:苏州市内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审批须知(办理流程+办理材料)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运输审批 | 基本编码 | 320109049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编码 | 1132050001414914823320109049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5000141491482332010904900001 | 事项状态 | 运行 |
事项版本 | 暂无 | 实施主体 | 苏州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委托部门 | 暂无 |
受理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二款 机动车载运超限的不何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第二十八条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1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市内当日办结,省内3日办结。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特别程序 | 无 |
办理地点 | 市区: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昆山:昆嘉路306号交警大队秩序科,太仓:娄江北路128号交警大队秩序科吴江:梅石路1288号公安大厦201室.张家港:人民路101号行政中心,常熟:海虞北路48号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方式 | 市区:68621429,常熟:52822099,昆山:13773190012,太仓:53528454,张家港:58693895,吴江:63024550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2-69371131;监督投诉电话:12345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通办范围 | 全市 | 联办机构 | 暂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三超通行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三超通行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快递服务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适用范围 | 暂无 |
是否属于“工改”事项 | 否 | 业务办理系统名称 | 暂无 |
行政诉讼途径 |
|
行政复议途径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暂无
|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 空白表格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是否已实现数据共享 | 详情 |
---|
单位介绍信 |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行驶证 |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超限运输通行证 |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驾驶证 |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二款 机动车载运超限的不何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第二十八条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