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8056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编码 | 11320500014149885L300011805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500014149885L300011805600003 | 事项状态 | 运行 |
事项版本 | 暂无 | 实施主体 |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委托部门 | 暂无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6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特别程序 | 无 |
办理地点 | 苏州市312国道上高桥西堍,苏州市运输管理处(北区)从业人员管理窗口 |
办理时间 |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 |
咨询方式 | 0512-96196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2-12345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其他 |
通办范围 | 暂无 | 联办机构 | 暂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快递服务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适用范围 | 暂无 |
是否属于“工改”事项 | 否 | 业务办理系统名称 | 暂无 |
行政诉讼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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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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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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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 空白表格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是否已实现数据共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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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2、身份证明 |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3、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4、培训合格证明 |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5、一寸免冠彩照 |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受理条件
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初中以上学历; 3.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 |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费收费 | 是否允许减免 | 否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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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知识考核30元,技能考核140元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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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暂无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第六条第三款: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第八条第二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