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司法鉴定机构变更(增加)业务范围登记

【导语】:苏州市司法鉴定机构变更(增加)业务范围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变更(增加)业务范围登记基本编码000112013000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层级市级实施编码11320500014150106E300011201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11320500014150106E300011201300011事项状态运行
事项版本暂无实施主体苏州市司法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委托部门暂无
法定办结时限20法定办结时限单位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暂无
承诺办结时限6承诺办结时限单位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暂无
服务对象其他组织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到办事现场次数0次
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苏州市十梓街429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0512-65241986
监督投诉方式0512-65238847;监督投诉电话:12345
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办理
通办范围暂无联办机构暂无
中介服务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审批结果类型证照审批结果名称司法鉴定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司法鉴定许可证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是否支持快递服务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是否网办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适用范围暂无
是否属于“工改”事项业务办理系统名称暂无
行政诉讼途径
行政复议途径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暂无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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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空白表格来源渠道纸质材料材料必要性填报须知是否已实现数据共享详情

申请表

空白表格申请人自备2份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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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业务范围变更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2份必要包括司法鉴定机构基本情况及增加业务范围变更情况说明等查看更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申请人自备2份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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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正本及副本


申请人自备2份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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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业务范围的合法决定或者决议


申请人自备2份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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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申请人自备2份必要与申报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查看更多

新增业务仪器、设备情况说明书


申请人自备2份必要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司发通[2011]323号)相应业务范围要求,内容应当包括名称、型号、数量、权属、功能、技术参数等,证明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查看更多

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证书


申请人自备2份必要证明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以及通过相关申请鉴定项目的能力验证查看更多

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情况


政府部门核发2份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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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2份必要承诺: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查看更多

受理条件


1.司法鉴定机构经合法决定或者决议增加机构业务范围; 2.符合拟增加司法鉴定业务所需的相关仪器设备、实验室及鉴定人条件。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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