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司法鉴定机构变更(增加)业务范围登记
发布时间:2020-04-26 15:53
作者:苏州本地生活
【导语】:苏州市司法鉴定机构变更(增加)业务范围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增加)业务范围登记 | 基本编码 | 000112013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编码 | 11320500014150106E300011201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500014150106E300011201300011 | 事项状态 | 运行 |
事项版本 | 暂无 | 实施主体 | 苏州市司法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委托部门 | 暂无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6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服务对象 | 其他组织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特别程序 | 无 |
办理地点 | 苏州市十梓街429号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方式 | 0512-65241986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2-65238847;监督投诉电话:12345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办理 |
通办范围 | 暂无 | 联办机构 | 暂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快递服务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适用范围 | 暂无 |
是否属于“工改”事项 | 否 | 业务办理系统名称 | 暂无 |
行政诉讼途径 |
|
行政复议途径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暂无 |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 空白表格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是否已实现数据共享 | 详情 |
---|
申请表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增加业务范围变更申请书 |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包括司法鉴定机构基本情况及增加业务范围变更情况说明等 | 否 | 查看更多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许可证正本及副本 |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关于新增业务范围的合法决定或者决议 |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与申报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 否 | 查看更多 |
新增业务仪器、设备情况说明书 |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司发通[2011]323号)相应业务范围要求,内容应当包括名称、型号、数量、权属、功能、技术参数等,证明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 否 | 查看更多 |
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证书 |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证明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以及通过相关申请鉴定项目的能力验证 | 否 | 查看更多 |
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情况 |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承诺书 |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承诺: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否 | 查看更多 |
受理条件
1.司法鉴定机构经合法决定或者决议增加机构业务范围; 2.符合拟增加司法鉴定业务所需的相关仪器设备、实验室及鉴定人条件。
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