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祖冲之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一)优秀项目奖励
聚焦我市重点发展领域,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自主可控产业技术攻关,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和产业化。
(二)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补贴
支持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的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合作共建技术创新平台、联合实验室等,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长效合作。
(三)订制储备科技成果补贴
聚焦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转型发展亟需解决的共性关键技术,支持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联合境内高校院所开展自主可控项目研发,鼓励我市企业根据自身技术需求,以合作开发、委托开发、技术服务的方式寻求技术解决方案,并将技术成果在我市转化。(申报条件和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项目奖励
1.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①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须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②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
③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原则上须符合以下标准:年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年销售收入为5000万—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年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④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除半导体、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外,一般要求企业近两年持续实现盈利。
2.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①项目在前期研发阶段已获科技等财政政策立项支持(特别优秀的新引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除外),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②项目技术成熟度高,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我市的产业、技术政策。
③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④新药类项目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样品)检验,需经临床的已启动研究。
⑤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二)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补贴
1. 申报单位成立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之前,须为我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
2. 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大院大所共建载体平台的签约日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后。
3. 平台具备引进大院大所科技成果项目功能,对大院大所相关合作领域的科技成果有一定项目遴选能力,能够直接进行产业化研发或能够提供开展合作研发的渠道。
4. 根据平台功能,配有一定数量的研发人员或项目管理人员。
三、支持方式
(一)优秀项目奖励
立项项目列入当年度祖冲之攻关计划金π、银π、铜π、鼓励奖候选名单,根据《关于组织实施昆山市祖冲之自主可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的实施意见》,对获表彰项目予以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于符合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的,优先予以推荐。
(二)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补贴
按企业实际支付合作费用的20%,在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两年)内予以最高300万元经费支持。
四、申报材料
《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一)优秀项目奖励
1. 昆山市祖冲之攻关计划项目——优秀项目奖励申报书(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用“XXX研发及产业化”作为后缀)。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上两年度会计报表(含有研发投入占销售比重、盈利情况等)。
4. 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
5. 能反映申报单位研发及产业化能力的相关证明(如有效高企证书、研发机构认定证明、资信证明等)。
6. 能反映项目创新水平的佐证材料(如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查新/咨询报告、前期研发阶段获各级各类科技等项目立项支持的证明材料)。
(二)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补贴
1. 昆山市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
2. 申报单位的法人执照复印件。
3. 合作协议复印件。
4. 大院大所合作领域学术带头人的身份证明、资质证明。
5. 实施单位与大院大所合作领域方向相关的科研和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责任科室
科技成果与合作交流科
57306607
5733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