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组织开展2020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交通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导语】:苏州组织开展2020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交通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州组织开展2020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交通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鼓励广大施工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引导交通建设企业创优活动的踊跃开展,争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苏州市“姑苏杯”(房建、装束、安装等类)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20〕138号)精神,即日起受理2020年度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交通工程)的申报。请你们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间通过交(竣)工验收,且为交(竣)工验收优良(工程质量较好)的工程。

二、交通工程申报工程规模标准

公路工程:

(一)单座桥长≥300m或单跨≥50m的独立特大桥或独立大型互通立交桥;单跨≥50m或多跨总长≥100m,且有技术创新的桥梁。

(二)300米以上的隧道。

(三)1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含交通工程设施)。

(四)2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

水运工程:

(一)长江港口≥3000吨级的码头或内河港口≥300吨级的码头。

(二)5公里以上的航道工程。

(三)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船闸工程。

个别工程规模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突出影响、有纪念意义且建筑风格独特,工程质量特别好,并有代表性,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工程,也可以申报。

三、申报要求

2020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交通工程)原则上由工程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申报;如建设单位不参与申报,可由施工单位自行或联合其他施工、监理单位一并申报。

依据《关于开展优质工程目标创建管理的通知》(苏建函质〔2013〕第133号)精神,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太仓港管委会应遵循企业自愿申报、管理部门择优推荐的原则,将优质工程的目标创建纳入到优质工程的管理中。未纳入目标创建计划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各类优质工程奖。

请各单位将《优质工程目标预报表》和“姑苏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于2020年5月20日下班前报苏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公路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顾沂

联系电话:0512-68125762,18862165030

地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6号公共交通信息中心南楼3层 南32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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