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苏州市高技能人才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苏人保职〔2020〕11号),现就苏州市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苏州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组织)、生产型企业、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
1.基地建设定位要体现产业发展导向。开设实训的项目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具备技能技术先进、市场成长性好等特点
2.基地要具有公共服务功能。能面向社会开放实训资源,具有高级工以上培养、实训经验两年以上的优先。
3.基地建设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建筑面积原则在10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训要求的消防、通风、照明、控温等设备。建有管理运作机制,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队伍。
4.拥有合格的师资队伍。每个实训项目配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教师占比应不低于50%。
对新认定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年对市级公共实训基地进行积分制绩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公共实训基地给予20万元奖励,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10%。
市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报省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对获评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的单位按上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配套奖励。
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可直接与人社部门签订免费技能培训协议,按规定获得政府职业培训相关补贴和经费支持。
苏州市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胶装成册)
2020年5月27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如有申报意愿,请先电话联系中心工作人员),电子档、纸质材料均需。电子档请发送至: dad13140811206@szame.org,并抄送至masj@o-hr.cn,
☎联系人:62868399,13861300692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雪堂街28号公共学院4号楼711/713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