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强制垃圾分类实施时间:2020年年中(预计实施时间)
苏州自2010年始,按照“大分流,细分类”的模式逐步推行分类工作。
根据生活垃圾的属性进行专项“大分流”,目前分为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大件垃圾和日常生活垃圾;“细分类”是将居民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细分成三类,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有条件的场所分成四类,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
苏州市于2018年下半年起着力推进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并将《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列入了苏州市2019年立法计划。立法工作开展以来,苏州市相关部门通过赴厦门、深圳、上海等先行城市调研,多次召开市区、部门及市民代表座谈会等大量前期工作。
2019年6月27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已经提交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苏州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
日前,苏州市环卫处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副主任干磊做客苏州广电总台《共筑美好生活 苏城议事厅》,透露了苏州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间:2020年年中,或将全面实施垃圾分类。
目前,《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网上立法听证会于2019年9月3日-5日举行。自苏州1993年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举行网上立法听证会尚属首次。
小编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垃圾分类,即可获得相关信息。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获取更多苏州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