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剧院、影院复业通知

【导语】:苏州张家港剧院、影院复业通知

即日起!
张家港市剧院、影院
将有序复工!

一起来看具体通知↓↓↓



张家港市剧院等演出场所复工指南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 号)及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苏州市剧院、影院、网吧以及娱乐场所复工指南的通知》(苏防控办〔2020〕51号)的精神,申请复工复业的剧院等演出场所,在达到防疫规定条件、落实防疫相关措施后,经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复业。



一、

 做好复工前准备

(一)加强员工健康状况监测。提前开展返岗演职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全面掌握演职人员流动情况。所有人员需持“苏城码”或“苏康码”绿码上岗。
(二)开展员工复业返岗培训。各营业性演出场所、演出经纪公司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员工疫情防控、复业注意事项等知识培训。要求员工做好自我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聊天、不集中就餐。
(三)提前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复业前,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及演出场地内部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对空调新风系统进行整体清洁消毒,对观众公共用品进行集中清洁消毒。
(四)加强防疫物资调配保障。提前备足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酒精、洗手液、测温仪等防疫用品。有条件的演出场地可配备红外热成像体温仪。

二、

加强运营期间防控管理

(五)加强演职人员管理。所有演职人员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每天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核验“苏城码”或“苏康码”绿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六)做好日常消毒通风。演出场所要对舞台区、观众区、化妆间、通道、出入口、行政办公场地等公共区域,每日定时进行两次消毒。建立《场馆清洁消毒记录表》,记录消毒时间、责任人等信息。演出场所要保持通风状态,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风。
(七)加强观众健康监测。对进入场所观众查验“苏城码”或“苏康码”、测量体温。观众需佩戴口罩、持绿码且所测体温不超过37.3℃方可进入场馆。通过网上预约等方式合理控制上座率,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场座位总数的30%,要间隔就座,保持1米以上距离,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同时只能开一个剧场,发现发热症状者应立即报告市疾病防控部门。
(八)强化演出项目管理,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可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举办大中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现场音乐厅(Live House)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主办方要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
(九)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演出场所有从事食品、饮料加工制作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并按防控要求做好销售服务。
(十)规范垃圾收集处理。所有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一清理一消毒”制度,保持场馆内环境整洁。

三、

强化防控宣传

(十一)加强公益宣传。利用多种方式全面开展防疫宣传,营造防疫防护良好氛围。
(十二)加强复业资讯发布。及时通过媒体、公众号等发布复工通告、演出信息、防控措施等讯息。
(十三)保障观众合法权益。对观众因疫情取消的演出退票、延期等诉求及时处理,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四、

明确工作责任

(十四)加强行业指导。文旅部门要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加强剧院复工的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行业指导,促进剧院等演出场所的有序开放。
(十五)落实防控措施。遵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各剧院及演出经纪公司、演出团体应当切实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剧院等演出场所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在达到安全开放条件后方可复工。

张家港市影院复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

复业前期准备工作

(一)加强员工健康状况监测,做好员工健康状况登记。每天必须进行“苏城码”(“苏康码”)核验和体温测量。
(二)复业前,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及影厅内部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对空调新风系统进行整体清洁消毒,对观众公共用品进行集中清洁消毒。做好防疫物资调配,备足防护口罩、消毒剂、酒精、洗手液、测温仪等防疫用品。
(三)提前对放映设备进行检修、维护、调试,确保放映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二、

日常经营防控要求

(四)影院需每天定时清洁消毒并张贴公告。提高自助售取票机、电梯、卫生间、洗手池等区域及相关物品的清洁消毒频次。客用 3D 眼镜等公共用品实行“一用一消毒”。
(五)保持影厅通风换气。严格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每日营业前 1 小时提前打开影厅新风与排风系统。
(六)引导观众采用线上购票,预约观影,科学限流。复业初期,实行“错位隔排隔座”售票方式,影厅上座率控制在30%~50%(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影片排映场间隔不少于20 分钟,进行通风和消毒。
(七)实行观影必检。观众入场要严格实施“苏城码”(“苏康码”)核验和体温测量,并做好实名登记。观众应随身备有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1米以内)时佩戴口罩。
(八)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食品售卖摊位管理,售卖操作要符合防疫规定,确保食品安全。

三、

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九)明确复业防控责任。各影院要履行复业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市电影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各镇(区)电影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
(十)各影院需制定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员工防控教育,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市电影主管部门要建立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防疫要求及时处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情况。


最新调整

张家港市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

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复工指南



一、

复工准备

1.针对上岗员工要做好健康情况摸查、登记、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2.各场所要有效利用LED滚动屏、电脑屏保等形式进行全面的防疫宣传,营造防疫防护良好氛围。
3.加强场所员工个人防控意识教育,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保证防疫物资准备充足,包括测温计、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日常防护等。
5.大门口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安排专人每日处理并消毒。

二、

防疫管理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
6.每日8:00前完成场所的消毒工作,保持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确保供水正常使用,便(坐)池、洗手台、把手等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并做好消毒记录。
7.进入场所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正确佩戴口罩。出示“苏城码”或“苏康码”,持“绿码”人员方可进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工作人员如实登记上网人员基本信息。
8.采取预约、错峰入场、间隔就座等措施,网吧包厢必须保持通风,包厢房门不得关闭。上网消费人员一人一机,间隔就座、保持一定距离上网,即时上网台数不超过网吧总台数的50%。
9.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应当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
10.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需要从事食品加工、饮料制作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1.员工日常工作做到“两不”,即“不扎堆聊天”“不集中就餐”。
12.当天所有使用过的机器在上网消费者离开后,均须用消毒液或75%酒精棉球等擦拭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一天全消毒。
13.场所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一清理一消毒”制度,保持场所内环境整洁。
14.要重点关注停留时间较长的顾客,超过6小时以上的应劝其离开,疫情期间营业时间应当控制在上午8:00至夜晚00:00。
(二)娱乐场所(含歌舞、游艺)
15.每日00:00或场所停止营业后必须对营业场所进行整体消毒,保持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确保供水正常使用,便(坐)池、洗手台、把手等清洁后用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并做好消毒记录。
16.进入场所的人员需要进行测温,并正确佩戴口罩出示“苏城码”或“苏康码”,持“绿码”人员方可进入场所。场所工作人员如实登记入场人员基本信息。
17.加强娱乐场所和包间、大厅的通风换气,经常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
18.歌舞娱乐场所包间一律使用一次性话筒罩,在消费者每次离场后马上更换,并对包间进行清理消毒工作。
19.场所有提供茶杯、酒杯等物品的,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20.员工日常工作做到“两不”,即“不扎堆聊天”“不集中就餐”。
21.有配置厨房的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厨师等一线服务人员每次上岗前洗手和消毒,厨师全部佩戴专用防护面罩上岗。
22.场所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一清理一消毒”制度,保持场所内环境整洁。
23.娱乐场所要采取预约、错峰入场等措施,有效控制入场人数,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人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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