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导语】:江苏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面复学复课的通知



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可采取多种方式弥补课程教学时间的不足

科学调整教育教学安排。各地各校要把学生身心健康放在首位,统筹做好线上与线下教学安排的有机衔接,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各类课程,特别是要保障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正常开设,不得为追赶进度而加重学生日常课业负担。


各地要加强学生作业和考试评价管理,遵照国家课程方案,严格控制难易度,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等级记分,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中小学要统筹考虑已开展线上教学、推迟放暑假等因素,合理安排好本学期教育教学计划,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课程教学安排指导意见。


有些开学时间迟、教育教学时长受到较大影响的中小学学段和年级,可采取多种方式弥补课程教学时间的不足,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具体办法由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江苏省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导方案》精神,作出统一规定要求。高校原则上开学两周内主要采取线上教学方式,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逐步恢复开展常态化教学活动。


幼儿园实行按需弹性开园

高校当开尽开,学生应到尽到

严格落实学校复学标准。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复学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学校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复学,尽快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复学复课。各高校要按照开学工作总体要求和备案批复的开学方案适时复学复课,凡已通过防疫工作现场检查验收的高校,应做到学校当开尽开、学生应到尽到。


幼儿园实行按需弹性开园,凡已达到开园条件要求且经过验收的幼儿园要尽可能开园,家长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孩子是否入园。


校园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

学生及家庭成员原则上不进行非必要的跨省外出

持续推进校园疫情防控。继续深化联防联控机制,做好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加强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食堂、教室等密闭式场所管理,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要坚持师生员工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重点人群核酸和抗体检测、隔离观察工作。


常态化防疫期间,学生及其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原则上不进行非必要的跨省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家庭防护工作。


努力提供有效心理辅导

加强班主任老师与学生及家长的经常性沟通联系

各地各校要制定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工作机制,联合家庭、社区、专业心理援助机构,积极主动做好师生心理危机干预,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广泛开展“弘扬抗疫精神、筑牢家国情怀”“逆境携行,你我同心”等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乐观、愉快、自信、平和的健康心态。要通过开展心理讲座、心理健康教育课、同伴互助、团体辅导等,帮助学生掌握简便有效的心理调适方法。


要重视发挥班主任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班主任老师与学生及家长的经常性沟通联系,通过谈心谈话、家长会和家访活动,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与情绪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每个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快乐成长。要积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班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心理疏导工作,提供充足的情感、生活和学业支持。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