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家长!
2020年度学生(少儿)医保申报开始啦!
缴费标准有调整!
各位家长一定要重视起来!
这直接关系到
您的孩子的健康保障!
需要帮小孩缴纳医保的家长,
这些事情你必须知道!
👇👇
2019年9月至2019年11月
2020年度,苏州市区学生(少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分为三类:
第一类:
在苏州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高中段学生)就读的学生、儿童。
注:其中非苏州户籍人员的子女首次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的,必须申请并取得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资格。
第二类: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本市户籍,子女在非本地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
第三类:
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以及在外地大学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
未上学的小孩:
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这个需要自己去办)
特别提醒家有新生儿的家长请注意▼
1、出生三个月内的
由父母持新生儿户口簿在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医疗保险后,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少儿类”待遇。
其出生之日起至参保当月底的医疗费用,可至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结付或至就诊医院退费后重新划卡结算;首次参保时间与出生日期跨结算年度的,应当在办理参保手续同时补缴出生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方可报销结付出生后至该年末的医疗费用。
2、出生时间超过三个月的
在最近一次申报缴费期(9月至11月)办理下一年度医疗保险手续。
在校的学生:
①本地学校就读学生:通过学籍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手续。(这个等学校通知缴费就好了)
②在非本地学校就读的学生、大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这个需要自己去办)
1、学生(少儿)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240元;
2、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40元。
注:今年市区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30元。
1、申请积分入医:
非本地户籍人员的子女,通过所在学校首次参加苏州居民医疗保险的,应预先于今年6月至9月10日间申请并取得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资格。
PS:目前已经截止办理了。
2、获得资格:
取得积分入医资格之后(名单预计9月20日公布,届时可小编将第一时间更新),指定时间前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打印《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
3、参保缴费:
将《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交就读学校(托幼机构)并于9月至11月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医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注: 高中、中专、技校、职校等高中段以上学生不纳入苏州市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管理。
凡在申报期内
办妥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
自2020年1月1日起
享受2020年度
居民医疗保险的有关待遇。
具体包括↓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1000元限额内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65%的比例结付。
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包括: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药物治疗,血友病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药物治疗,单纯性老年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
可在按规定办妥门诊特定项目诊断认定和登记确认手续后,享受相应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
学生(少儿)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在:
①4万元以内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75%;
②4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80%;
③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90%。
如果参加了大病医保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
①自负费用累计达到6000元的,大病保险基金支付800元,超过6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区间段按比例支付;
②自负费用和合规自费费用合计超过2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区间段按比例支付。
符合实时医疗救助条件并经民政、总工会办妥实时医疗救助登记申报手续的参保人员,年度累计自负费用起付标准降低至3000元,各费用区间段支付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
各档支付可累计享受。
具体费用区间段和支付比例如下:
注: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少儿),如果同时参加了其他社会医疗保险的,在进行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时,不允许重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家长们要及时申报缴费
以免错过哦!
事关孩子的健康成长
家长们要抓紧了哦!
也记得提醒下其他家长们!
关于其他居民医保的是
每年1月至3月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