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费
苏州缴费基数:
1、企业单位:3030元≤缴费基数(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21963元
2、机关事业单位:7280元≤缴费基数(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36398元
备注:
1、2018年度参加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196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30元/月。
2、以上2018结算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苏州市区2018年4月1日起执行,各县级市自行决定。
缴费比例:
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19%,个人8%
2、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5元
(2)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1%,个人无需缴纳
3、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
4、工伤保险:单位0.15%~1.5%,个人无需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备注:
1、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不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不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各项社会保险费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缴费流程:
1、参保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8-10日进行结算,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
3、参保单位可于每月11日后,至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社会保险费月度结算表》。
4、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缴纳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1)企业参保单位应于每月22日前解缴至其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
2)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个人缴费
缴费标准:
1、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分18个档次,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其一,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
2、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按统一标准缴纳。
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月缴费基数为1900元,月缴费标准为214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190元,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19元,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5元)。
缴费流程:
1、自主选择选定委托扣缴银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社会保险费委托扣缴手续;签订《代理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委托书(协议)》,并开立个人活期结算账户作为指定委托扣缴账户。
办理材料:
1)选定的委托扣缴银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社会保险费委托扣缴手续
2)本人居民身份证
注:原已与该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委托扣缴协议且未解除委托的,无需重新签订。
缴费时间:
每月25日前在指定委托扣缴账户中存入足够扣缴的金额,由委托扣缴银行按月代为扣缴。
注:扣款流程按先扣缴医疗保险费、后扣缴养老保险费的顺序进行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