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本校入学对象和施教区范围
1.入学对象: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学生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内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施教区内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2.根据上级文件,我校施教区范围为:跃进河、东吴南路以南,南湖路、吴中大道以北的城南街道辖区。涉及玫瑰苑社区的阳光水韵、玫瑰久久、南湖路106号(南湖之韵),红庄社区。3.为有效利用教育资源,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苏州石湖实验小学和南京师范大学附属苏州石湖实验小学北校区(东湖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在相应校区入学报名时,可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核准后,可选择南京师范大学附属苏州石湖实验小学或南京师范大学附属苏州石湖实验小学北校区(东湖小学)就读。提醒:2020年起公办中小学全面通过电子信息化平台试行地段生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平台地址:),请提前登录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同时选择就读校区,随后会由学校核准确定。
二招生时间、地点
6月20日(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地点:二楼大厅。6月21日(周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地点:二楼大厅。
三招生所需材料
(一)前期需在指定日期内登陆“义务教育阶段地段生入学信息采集平台”录入信息;届时现场报名时需带好打印的平台信息表内容,并按工作人员引导,现场手机扫描学校《入学申请表》二维码,如实填写好相关具体信息。 前期平台信息采集方法详见网站附件“小学学生家长信息采集操作手册”。(二)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所列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留校):1.户口簿。2.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宅基证,如果因为拆迁无法提供宅基证,请出具相关证明)。3.婴儿出生证。4.预防接种证。其中,关于复印件的特别提醒:(1)家庭户口本(父母和孩子的户口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侨提供相关证明。复印要求:首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学生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本户口本上的相关页编号须一致、户号清晰,信息必须真实。(2)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或宅基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要求:号码页、户主页及“附记”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购房合同需复印封面、购房者信息、房屋地址、交房日期和有公章的一页。(3)婴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要求:相关信息复印在一张A4纸上。(4)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要求:孩子、家长信息的一页,孩子第一针记录的一页,都复印在一张A4纸上。(5)苏州市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原件(有二维码的一张)。
四招生办法说明
1.如果多处合法固定住所中含有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所,该住所不再作为确定地段生的依据。2.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3.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拆迁、乔迁新居的,施教区以新安置房、新居住地为依据。4.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必须有法院等国家机构的公章)。5.符合入学条件的家长务必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地段生入学信息采集平台”提前录入信息,随后按指定现场报名时间到学校门口领取报名序号,按规定程序现场报名及审核。6.现场报名审核时,家长务必带好招生所需材料的全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下载打印好的平台录入信息表内容,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名,不需要提前排队。7.家长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件一经发证机构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五入学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65987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