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新建住房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二、购买存量成套住房(二手住房)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4、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温馨提示:
1、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证明与购房人的关系(仅限配偶或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2、提取额度为相应票据开具当月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金额;
3、提取次数:一次购房行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5、以上各类票据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