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导语】: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面自查!

严查家人或他人代劳参赛造假!

竞赛奖项不能作为基础教育阶段入学加分依据!

昨天,教育部办公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

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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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教育部官网


一起来看!







为规范个别竞赛在组织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坚持素质教育导向,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


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一次自查,对以往获奖项目的真实性、独创性进行复核。


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


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必须坚持公益性,做到“零收费”


《通知》明确——


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


各地要继续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将任何竞赛奖项作为升学依据。


要继续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依据。


《通知》强调——


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审核通过的竞赛的管理,严肃查处竞赛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经警告、提醒仍不改正的,将从竞赛名单中移除,并不再受理举办单位举办竞赛的申请。


各省(区、市)要加强对在省域内落地的全国性竞赛的管理,同时加强对省级竞赛的管理。


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禁止违背学术诚信要求的行为


要加强对竞赛管理政策的宣传,让中小学师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掌握全国和本省份竞赛名单,引导中小学师生和家长主动抵制名单外的违规竞赛活动,发现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秩序。


来源: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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