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
年度个人缴费申报
已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启动
具体申报时间为
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具体怎么办理?
什么时候办理?
需要什么材料?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符合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条件,且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人员。
❤参保缴费条件:
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申报缴费,缴费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今年个人申报缴费期为9月1日至11月30日 。
今年市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1980元、2460元、 2820元四档, 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符合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低收入人员,政府按最低个人缴费标准为其代缴。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龄段给予相应补贴(不含补缴),最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70元。
1.参保人员于每年申报缴费期内,持以下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办理本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手续:
⑴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⑵《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申请表》。
2.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审核后,打印《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参保登记表(税务)》,涉及以前年度补缴的,还应打印《社会保险费征收通知单(税务)》。
3.居民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参保人员凭上述打印表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11月底前按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方式(税银平台合作银行网点或在线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注意事项:
1.符合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费条件的困难对象,应在办理缴费申报手续时提出政府代缴费申请,对其中选择最低档缴费标准的全额政府代缴费对象,办妥申报手续后缴费视同到账,个人无需办理缴费手续。2.为了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对市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未脱贫的低收入人口中的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可根据民政部门提供数据,告知本人相关规定后,在年度申报缴费期开启之前,为其提前办理政府代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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