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进一步扩大,新增61平方公里,工业园区胜浦街道等区域纳入禁放管控。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子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贡任。并且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苏州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姑苏区
全区范围。
| 苏州工业园区
东至张家河、与昆山交界线、界浦河,西至东环快速路、常台高速,南至东方大道、独墅湖西沿岸、黄天荡河、吴淞江、与吴中区交界线,北至娄江快速路、与相城区交界线。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
狮山横塘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枫桥街道东至京杭运河,西至长江路,南至何山路,北至鹿山路。
| 吴中区
长桥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越溪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城南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
| 相城区
东至与工业园区交界线,西至S228省道,南至与姑苏区交界线,北至太阳路。
| 吴江区
太湖新城(松陵镇)东至运河、南至东太湖大道、西至苏州河、北至江兴西路;吴江高新区(盛泽镇)东至G524国道、南至南环路、西至盛溪河、北至如意路;吴江开发区(同里镇)东至环湖西路、西至大庙路、南至迎燕路、北至环镇北路;汾湖高新区(黎里镇)东至梅兰路,西至北栅东岸、南栅东岸,南至镇南路,北至镇西路、兴黎路、人民东路;震泽镇东至禹迹桥闸、西至震泽初中运动场、南至砥定街、北至頔塘河,四面沿河。
禁放政策的实施,在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民群众可打110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的,政府将给予适当奖励。我们积极倡导市民朋友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和婚庆喜事,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为建设和谐、美丽、文明的新苏州做出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