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双十一天猫跨店满减规则

【导语】:苏州双十一天猫跨店满减规则

重要规则

1、跨店满减为商家让利行为,例如门槛为300-40,40元为商家让利。

2、跨店满减初始满减门槛:每满300元减40元

3、满减门槛为每满即减形式,上不封顶。如:300减40,600减80

4、跨店满减纳入预计普惠成交价计算中。

5、预售商品是以预售总价-付定立减后的金额作为门槛计算。

6、用户单笔订单支付/多笔订单(含跨店铺)合并支付时,订单总额(不包括运费、税金、运费险、增值服务等非商品金额,下同)在单品优惠后达到对应相同满减门槛的,即可进行抵扣使用;

7、跨店满减优惠可与品类购物券、天猫购物券、天猫超市卡、超市银泰卡、支付宝红包、现金红包、集分宝、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等叠加使用,请商家注意让利幅度,消费者付款时默认优先使用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如订单满足“跨店满减”和“品类购物券”使用条件则可继续叠加使用“跨店满减”和“品类购物券”。活动期间部分优惠工具可能优惠不生效,同时可能新增可叠加的优惠类型,具体商品优惠叠加情况以消费者下单支付时的实际交易流程为准;

8、若跨店满减优惠使用及优惠分摊后,合并支付订单中任何一个子订单计算跨店满减优惠之后若出现零或负数,跨店满减依然可继续使用,系统会按照子订单计算完其他优惠后剩余需实付金额做为优惠最大可用金额,直至将子订单惠后实付金额抵扣为0元; 商家请注意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可能因此产生的税费扣缴义务。(平行满减优惠分摊计算逻辑重要变更可点此查看)

使用时间和领取渠道

跨店满减无须消费者领取,满足门槛要求即可享受优惠。

跨店满减使用时间:(注:2020年天猫双11的活动商家,第一波和第二波店铺全店商品均须支持使用跨店满减(含非活动商品,除不支持跨店满减使用类目外))

第一波:2020年11月01日00:00:00-2020年11月03日23:59:59

第二波:2020年11月11日00:00:00-2020年11月11日23:59:59

使用范围

报名参加2020年天猫双11的活动商家,店铺全店商品(包含年2020年双11商品及非活动商品)均须支持使用,部分不支持使用2020年双11跨店满减类目除外,不支持类目点此查看,跨店满减折扣上不封顶。

注意:成为了双11活动商家,但没有报名商品,跨店满减仍然生效哦。

优惠分摊

跨店满减支持单店铺满减支付,也支持满减门槛完全相同情况下的跨店铺使用。跨店铺使用场景下,将根据商品单品优惠价的金额等比例进行拆分,计算商家就该订单的实际让利金额。例如:跨店满减每300减40元门槛下,若同时购买A,B店商品共300元时,A店铺商品单品优惠价为150元,分摊20元; B店铺商品单品优惠价为150元,分摊20元。

温馨提醒:

跨店满减无须消费者领取,满足门槛要求即可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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