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假期调整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扣款结算日期的通告

【导语】:关于春节假期调整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扣款结算日期的通告

各缴存单位,各分中心、各承办银行:

因受春节假期的影响,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业务规定》,公积金中心将对春节假期前后委托收款扣款结算日期进行调整。

原定1月25日、1月30日发起扣款的,现统一调整到1月20日扣款。

请各指定扣款结算日为1月25日、1月30日的单位在调整后的扣款结算日当日保证账户有足够资金,并及时办理职工增加、减少手续,以免造成托收失败、托收金额差错等问题。

请各承办银行按时办理各项委托收款手续。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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