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1.加分标准:符合规定的申请人申请2021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和市区积分入学,加15分。
2.加分申请:申请人在申请2021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截止日前,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春节期间在苏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书面承诺,可获加分。
享受条件: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留苏工作的非苏州户籍在苏企业职工。
申办流程:1.申请人在申请2021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截止日前,携工作单位出具的春节期间在苏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书面承诺向所在地新市民事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经各市、区新市民事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审核通过后,给予加分。
联系方式:市积分办落户咨询电话:67521126
市积分办入学咨询电话:67521171
市积分办入医咨询电话:67521161
责任单位:新市民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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