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节留苏职工积分落户加分条件

【导语】:苏州春节留苏职工积分落户加分条件

  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在2021年全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工作中,对外地留苏职工春节期间在苏州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21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积分入医给予加分。

  加分条件:

  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留苏工作的非苏州户籍在苏企业职工。

苏州春节留苏职工积分落户加分条件

  加分材料:

  申请人在申请2021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截止日前,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春节期间在苏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书面承诺,可获加分。

  积分落户申请日期:

  每年7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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