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在2021年全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工作中,对外地留苏职工春节期间在苏州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21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积分入医给予加分。
加分条件:
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留苏工作的非苏州户籍在苏企业职工。
加分材料:
申请人在申请2021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截止日前,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春节期间在苏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书面承诺,可获加分。
积分落户申请日期:
每年7月31日前。
相关阅读:苏州145家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单位
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苏州春节留苏职工积分,即可获得苏州春节留苏职工积分相关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