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
备注:
1、市区范围内指的是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不包括吴江区及各县级市)。
2、苏州县级市及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如果符合条件情况下: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纳入积分管理的,可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表格,并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