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员需要居家观察
1、14天内宁波、信阳、驻马店、合肥、阜阳、南昌地区来常熟人员
2、14天内有与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的来常熟人员
3、居家观察对象的其他家庭成员。
二、哪些人员需要集中医学观察
1、14天内宁波、信阳、驻马店、合肥、阜阳、南昌地区来常熟人员
2、14天内有与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的来常熟人员
3、集中观察对象的其他家庭成员。
三、居家观察对象如何管理?
1、由社区管理人员上门发放“重点人员居家观察告知书”,明确居家观察要求。同时,向管理对象告知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社区管理人员会同当地社区医务人员为管理对象每天测量体温1次,并通过上门、视频、电话等方式询问管理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指导管理对象自我健康管理、个人防护和消毒等。
3、社区管理人员为管理对象代购必须的生活日常用品,并送达管理对象家门口。及时处理管理对象的生活垃圾,及时解决管理对象的合理需求。
4、管理对象出现身体不适症状的,社区立即会同公安、卫健部门将其送到我市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5、如管理对象不服从管理,经劝说无效的,由公安部门门强制将其移送到我市集中观察点集中隔离管理。视情节,在集中观察结束后移交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居家观察有哪些标准?
1.居家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活动区域应和其他家庭成员尽可能不产生重叠,可能产生重叠的区域需要做好通风和日常消毒,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的接触。
2.房间应保持通风良好,不使用空调,尤其是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道的中央空调,如需取暖则应使用取暖器。家中要配备温度计、一次性口罩及必备的消毒用品,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垃圾桶,室内要用含氯消毒剂定期消毒,有效防止家庭成员间交叉感染。
3.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心态,合理膳食。
4.每日测量一次体温,可以通过视频等沟通手段询问其及家庭其他成员健康状况,及时将情况录入信息系统。
5.居家观察对象一旦出现发热(腋温37.3°C以上)、咳嗽、气促、腹泻、乏力、结膜充血等症状,应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6.居家观察期满,如身体无异常,则由社区会同当地医疗卫生单位解除居家观察。
五、集中观察对象如何管理?
1.集中观察对象单人单间隔离居住。观察点专设管理人员,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配备必要的医疗急救设备、药品。安保人员24小时值守,派出所人员巡查,宾馆物业人员负责后勤及食品保障。
2.医护人员发放“集中观察告知书”,每天测量体温2次,询问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将管理情况记录在案。
3.管理对象出现身体不适症状的,立即将其送到我市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4.专业人员每天进行消毒、垃圾处理。指导管理对象自我健康管理、个人防护和消毒等。
5.对劝返无效进入我市的疫情高发地区人员、不服从社区居家观察管理的人员等将转为集中观察。
六、省外返回常熟人员须进行健康申报
您还可以在苏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的后台回复【健康】进行登记。
七、来自湖北人员,进入常熟需满足什么条件?
需满足四个条件之一:本市户籍、拥有本市房产、本市企业法人代表或者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保。
人员信息由各交通卡口录入“常熟市疾控中心重点人员管理系统”。
此类人员入常后实施集中医学观察,由市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负责日常管理。
八、来自温州、台州、杭州、宁波、信阳、驻马店、合肥、阜阳、南昌地区人员,进入常熟需满足什么条件?
需满足两个条件之一:本市户籍或者拥有本市房产。
人员信息由各交通卡口录入“常熟市疾控中心重点人员管理系统”。
来自温州、台州、杭州地区人员入常后实施集中医学观察,由市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负责日常管理。
其他疫情重点城市人员入常后实施居家观察,由各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