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苏州本轮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解决部分群众在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出现的停车收费问题,减轻疫情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经研究决定对于施行封控、管控、集中隔离管理的人员,其车辆滞留在园区部分公共停车场(路内泊位)的情况由居委会予以证明(附件1《公共停车场、泊位清单》,附件2《新冠疫情管控小区滞留车辆证明》),滞留车辆自开据证明之日起24小时内驶离予以免费放行。
另外抗击疫情期间,抗疫志愿者出示在园区一网通办里注册的志愿者通行证,其车辆在清单停车场(路内泊位)免费停放。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苏州工业园区市政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新冠疫情管控小区滞留车辆证明》
请扫码查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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