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09号通告

11月16日0时至24时,苏州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例,系外省来(返)苏州人员,在核酸“落地检”中发现;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6例,均系外省来(返)苏州人员,其中45例在隔离中发现,1例在核酸“落地检”中发现。


本土确诊病例1:

系外省来(返)苏州货运人员,在核酸“落地检”中发现。该人员从外省乘车(车牌号:冀EPXXX3)于11月15日20:00左右到达苏州,核酸“落地检”阳性,后即被管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以上新增确诊病例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3:

均系河北石家庄某中专学校来苏州人员,在隔离中发现。以上人员从外省乘坐大巴车于11月15日凌晨左右到达苏州市,即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4:

系本土确诊病例1的同车人员,外省来(返)苏州,在核酸“落地检”中发现。该人员从外省驾车(车牌号:冀EPXXX3)于11月15日20:00左右到达苏州,核酸“落地检”阳性,后即被管控。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5:

系外省来(返)苏州人员,在隔离中发现。该人员从外省乘坐Z94次列车(1车厢115座)于11月14日07:14到达苏州火车站,即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6:

系外省阳性感染者的密接,11月14日接协查后即落实集中隔离,14日、15日核酸检测阴性,住址为昆山市淀山湖镇香馨佳园小区,在隔离中发现。


经流调,该人员隔离前涉及的重点场所和点位:昆山市锦溪镇百胜路288号、淀山湖镇黄浦江南路238号、机场路五金区8栋、杨湘批发部(香石路店)、农家小菜饭店(香石路店)、彩票店(香石路店)、嘉伦光彩大药房(香石路店)、亿家福购物中心(双马路店)。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相关场所和目前排查到的有关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接到外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请立即拨打“12345”或“110”或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近期有高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等,特别是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西宁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黑龙江肇东市、安达市,河南省,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甘肃省兰州市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以及河南登封各类武术学校、河北石家庄相关中专学校来(返)苏州人员,提前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主动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省外来(返)人员实施3天3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宾馆、酒店、民宿、过夜浴场等住宿业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责任,督促提醒省外来(返)人员开展“落地检”和“3天3检”,发现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


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主动参与区域核酸检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7日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