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充分运用交通科技手段管理交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在以下道路增设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对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收集、固定。具体点位通告如下:
一、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
序号 | 点位 |
1 | 支梅公路芝溪路 |
2 | 支梅公路西环路 |
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时间:
2020年3月10日零时起。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依法进行查处。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有序通行。
常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