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5天!开罚

【导语】:还有5天,苏州开始实行,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进行处罚,一起来看看

日前
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从8月1日起
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开罚


通告全文如下

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

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

苏府规字〔2020〕7号


为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管理,提高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二、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三、本通告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4日


现在
距《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
实施还有6天



除了驾驶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
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也一样哦
安全是“头”等大事
倒计时已开始
快告诉更多的人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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