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浙江新冠疫苗紧急接种,这几类人优先

【导语】:最新!浙江新冠疫苗紧急接种,这几类人优先
















10月16日,浙江省举行第55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0月15日24时,浙江已连续121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报告;现有在院治疗确诊病例3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0例,均由境外输入。近期,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稳妥有序推进秋冬季新冠疫苗紧急接种。我国现有若干新冠疫苗已进入Ⅲ期临床试验,安全性、有效性达到预定标准。我省综合评估秋冬季疫情防控形势,认真谋划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确定重点人群优先、疫情地区优先、安全接种、知情自愿原则,将紧急接种对象分为重点保障对象、重点推荐对象和一般对象。其中,重点保障对象涵盖医务、卫生防疫、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4类工作人员具体为:从事发热门诊和新冠肺炎等传染病人接诊、医疗救治、采样、实验室检测等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等疾控机构工作人员,从事出入境卫生检疫、采样、实验室检测等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机构工作人员,从事集中隔离点医疗服务、防疫和现场管理、跨地区转接等方面的工作人员;重点推荐对象主要为:铁路、民航、公交、地铁等保障公共交通等城市基本运行的工作人员,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或室内密闭公共场所以及农贸市场、冷链配送企业工作人员,学校及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社会救助机构、监狱等工作人员,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国家和地区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根据疫情风险评估和防控需要确定的相关人员;一般对象为自愿接种的其他人员。


我省已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疫苗供应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势,开展接种对象摸底调查,统筹安排疫苗接种工作。在推进重点保障对象新冠疫苗紧急接种的同时,将根据后续疫苗供应情况,稳步开展重点推荐对象自愿接种工作,对一般对象根据需要预约安排接种。接种点按照就近方便原则予以布局。此外,开展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着力降低流行性感冒发病率,减少与新冠肺炎叠加传播的风险。9月以来全省已接种74.3万人次。


二、全面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强化风险意识,从省到市分级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综合演练。实践证明,集中隔离是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的关键手段,也是我省在秋冬季乃至更长时期坚持常态化防控的重要措施。按照对密切接触者、新入境人员、治愈出院病例等在规定时间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要求,我省合理布局隔离点,并严格实施单人单间隔离,由各县(市、区)按1∶100的比例准备隔离场所,即发现1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需相应预备100个房间用于隔离密切接触者。同时,适当选择集中隔离备用场所,便于设区市应急时调配使用。


将加强监测检测摆在突出位置,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加强风险人群和环境新冠病毒检测。全省核酸检测能力已达36万样本/日,利用多合一混采检测技术,将进一步实现核酸筛查效率倍增。目前,10个设区市已具备7天内完成下辖人口最多县(市、区)全员筛查能力,88个县(市、区)已具备7天内完成下辖人口最多乡镇(街道)全员筛查能力。基于防大疫底线思维,全面提升医疗机构收治能力。全省新冠肺炎患者可收治床位已达2.9万张,占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床位数的24.5%。另一方面,要求各医疗机构按照不少于满负荷运行30天的标准储备医用防护物资,确保应急救治需要。


三、依据疫情形势加强重点地区流动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由于山东省青岛市近期发生多个本地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该市已部署实施全员核酸检测。根据我省常态化精密智控机制要求,省防控办于10月12日作出规定,对9月27日以来有青岛市旅居史的人员,在来浙返浙后要求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信息的,到达目的地后应立即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从青岛市全员核酸检测情况看,当地疫情总体平稳。但鉴于新冠病毒具有潜伏期,为稳妥起见,仍需对近期青岛市来浙返浙人员开展相应的健康管理工作。核酸检测阴性者也应做好14天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必须及时就医并报告。为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建议省内人员近期非必要不前往青岛市,尤其是该市的非低风险等级地区;如必须前往的,请务必加强个人防护。同时,注重精准管控和柔性服务。对经核酸检测阴性的离青来浙返浙人员,各地在社区进出、宾馆入住等不得另行设置门槛,不得随意加码采取不必要的管控措施。


四、推进国际航班有序恢复和入境精准防疫。为统筹考虑正常跨国人员往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省依据有关航空公司申请,在评估疫情防控风险的前提下,自7月8日以来已恢复开通首尔、悉尼、大阪、东京、阿姆斯特丹、吉隆坡、雅加达、新加坡、马尼拉等城市至杭州的12条国际商业客运航线,恢复开通济州至宁波的国际商业客运航线。为助力复工复产,还有序推进临时航班和商业包机接收工作。截至10月15日,全省累计进港商业客运航班160架次、入境2.2万人;进港临时航班和商业包机83架次、入境旅客8300余人。


随着上海空港国际航班数量不断增加,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对以浙江为目的地的入境人员由原“7+7”模式调整为“3+11”模式。其中,前3天将入境来浙人员安排在上海市金山区、松江区隔离点,随后闭环转运至毗邻上海的嘉兴市隔离点集中隔离11天。合计隔离期14天并经1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将解除隔离,允许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自行前行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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