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师资招聘公告

【导语】: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师资招聘公告如下

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

教育系统师资招聘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位于苏州古城区东部,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是现代苏州非凡城市的核心区域。2016年起,在商务部公布的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评中连续四年位列第一,成功跻身科技部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行列。
自开发建设以来,苏州工业园区始终坚持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均衡化、国际化和特色化建设,开创了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创造了沿海发达地区区域教育现代化的成功样板。
为进一步推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直属公办学校(幼儿园)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以企业化管理和事业编两类人员性质招录教师。近年来,园区教育系统积极顺应人事制度改革,率先实行以企业化管理身份招录教师,采用合同聘任、岗位管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统一参加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乙类综合保障计划。
企业化管理的教师与事业编教师同工同酬,专业标准、专业提升路径、行政晋升路径相同,年度考核要求、考核标准、考核程序相同。符合事业编条件的优秀骨干教师,通过事业编专场考核,以事业编引进。


二、组织形式

园区教育局将组织多形式、多批次的教师招聘,包括苏州大学及苏州科技大学优秀实习生专场招聘校园招聘园区籍师范生专场招聘联合招聘自主招聘特教资源教师专场招聘和事业编制人才引进专场招聘,其中除事业编制人才引进专场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外,其他场次录用人员均为企业化管理身份。
1.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优秀实习生专场招聘
本场招聘面向参与“2020年苏州大学或苏州科技大学优秀实习生联合培养项目”的实习生。项目实习生在完成规定的实习之后,根据双向选择原则,由实习学校推荐参加专场招聘考核,考核包括教育实习过程性考察及业务考核,拟于2020年11月—12月组织。
2.校园招聘
本场招聘指在师范大学或综合性大学,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等院校进行的招聘。考核形式为综合素质能力评价和业务考核,现场考核、现场录用。拟于2020年10月—2021年3月组织。
3.园区籍师范生专场招聘
园区籍师范生专指参加高考前即为园区户籍、高校入读专业为中小学或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招聘对象为园区籍2021届应届师范毕业生及2019届、2020届往届师范生但未办理任何就业报到手续的人员。考核形式分为笔试、业务考核与结构化面试。拟于2020年11月-12月组织。园区籍师范生专场招聘中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根据招聘简章的要求参加园区学校或教育局组织的其他招聘。
4.联合招聘
联合招聘是指由教育局组织联合考核方式进行的招聘,参加单位为义务教育段学校及直属幼儿园,报考人员在符合应聘条件的前提下不限户籍,不限毕业院校。联合招聘以各学校为主体发布招聘公告、收取并审核应聘资料、组织校内笔试、面试等考核后,择优按本校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紧缺学科可放宽至1:2的比例)推荐至园区教育局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及业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择优录用。每个考生限报1所学校1个专业。联合招聘拟于2020年12月—2021年4月组织。
5.自主招聘
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仁爱学校、高中校实行自主招聘,以本单位为主体,制定招聘方案,报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组织应聘人员报名、笔试及业务考核,按照招聘需求1:3的比例(紧缺学科可放宽至1:2的比例)推荐参加教育局面试,根据单位考核情况及教育局面试情况进行排序,择优录用。义务段学校及直属幼儿园在联合招聘结束后,仍有极少数未完成的招聘计划,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采取自主招聘的考核方式进行。
6.特教资源教师专场招聘
根据园区教育发展需要,面向特殊教育专业开设专场招聘,应聘人员除具备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外,原则上还需具备普通中小学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考核形式包括材料审核、业务考核和结构化面试。拟于2021年3月组织。
7.事业编制人才引进专场招聘
根据园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引进人才操作办法,面向全国优秀骨干教师,统一组织专场招聘考核。考核形式包含人才素质测评、业务考核和结构化面试,录用人员按事业编性质引进。拟于2020年12月-2021年6月分批组织。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需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985、211”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暂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应聘教师岗位,并承诺入职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一) 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须为2021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应届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应届生其本科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
报考幼教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青少年活动中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985、211”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可以报考)。
(二)在职教师
1.学历条件
应聘幼教岗位的应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应聘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2.年龄及荣誉条件
一是有潜力的青年教师。具有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班主任或毕业班授课经验丰富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是成熟骨干教师。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是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根据园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办法,通过事业编引进专场考核,以事业编引进。具体条件如下:
(1)高层次人才
A类: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或省级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B类: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大市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C类:大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姑苏教育青年拔尖人才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D类: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紧缺型人才
A类:双一流高校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名牌高校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B类: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丰,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称号,并荣获省级教师基本功大赛或省级评优课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层次专业奖项,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C类:优秀中高考学科教研员,质量意识强,教学实绩好,中考或高考成绩在当地有较高知名度,具有三年及以上设区市教研机构或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岗位经历,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级职称及以上。
D类:优秀的高中学科竞赛教练,三年以上竞赛教学工作经历,能独立承担本学科的竞赛教学任务,近三年有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一等奖或多人次省级一等奖的业绩,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特别优秀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备注: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2.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信息公开方式

1.校园招聘以师范大学网站公告的形式发布信息。
2.其他类型的招聘以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统一公告的形式发布信息。



五、招聘录用

园区教育局汇总各类招聘考核成绩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组织部审批录用。
在招考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经考核通过后1个月内,无法提供入职体检合格证明的,不予录用;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六、纪律监督


2021年园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将继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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