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才乐居工程租房补贴将于10月31日截止申请

【导语】:苏州人才乐居工程租房补贴将于10月31日截止申请

苏州人才乐居工程租房贴

将于10月31日截止申请


申请条件


1、符合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适用的五类人才(A-E类)

2、目前在苏州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

3、自2016年10月1日起,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

即上一工作地、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缴纳地和个税缴纳地等均应在苏州大市以外。符合条件的人才,自引进后政策只可享受一次。

4、全职在苏工作,如系创业的应已注册落户,且为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如系就业的,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3个月以上。

柔性引进人员、人事关系在外地或外地公司派遣到苏州任职等类似情形的,均不享受政策。

对人员国籍不作限定。

5、个人及家庭在苏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

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商品住房,且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购房记录。


补贴标准


A类人才租房贴≥8000元/月

B类人才租房贴≥5000元/月

C类人才租房贴≥3000元/月

D类人才租房贴≥1500元/月

E类人才租房贴:

博士(正高级职称)≥800元/月

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600元/月

本科(中级职称、技师)≥400元/月

注:

1、租房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补贴期间,入选相关人才计划享受待遇或获得购房贴的,停止发放租房贴,并作相应扣除。

3、获得优购房或优租房的,停止发放租房贴。

4、退出优租房继续申请租房贴的,享受时限作相应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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