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还贷

【导语】:苏州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还贷

本人住房公积金在姑苏区,在无锡买了套期房,本月已开始还贷,请问我怎么提取公积金?可以提取几次?可以像苏州一样每月委托提取吗?谢谢!

缴纳苏州姑苏区公积金,在无锡购买新建住房,可以一次性购房提取公积金;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还可以办理一年两次还贷柜面提取公积金手续,不可以办理还贷委托提取。一、购房提取:请凭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部分或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本人名下苏州地区的I类银行借记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任一即可)办理。二、还贷柜面提取:请凭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含还款明细、贷款余额、贷款账号、贷款人身份信息等,该证明当年有效)、身份证、本人名下苏州地区的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任一即可)办理。注:1、《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2、住房公积金提取实行“提还(用)相等”原则,其中因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款或实际支付的总价款;因归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已经归还的住房贷款本息总额,且提取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至少需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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