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系区属国有企业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苏州大市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国企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岗位简介表》(附件2)中对招聘岗位基本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专业根据《2021年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划分,详见附件3。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人岗相适度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在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26日(截止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EMS邮件寄送方式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1报名表;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3学历证书;4工作年限、岗位证明(社保缴费清单和劳动合同等)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寄送至苏州市吴江区夏蓉街1299号东太湖大厦706室(电话:0512-60900708)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
公司根据职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人岗相适度评价程序;若岗位应聘者均不符合资格条件,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人岗相适度评价
对照岗位要求分析和评估应聘者情况,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评分。根据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但达到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录用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较高者。
2.面试时间、地点由公司确定后通知应聘者;因疫情原因需调整面试时间的,另行通知。面试当日,请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码绿码。
3.面试成绩于当日公布。请应聘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公司通知入职体检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选择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报名。
2.如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报名资料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3. 咨询电话:
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0900708
四、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者名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公司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情况而出现缺额的,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
五、录用
(一)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人员性质为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聘者录用后,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报到。
(二)拟录用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0901279。
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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