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1.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初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三个月及以上的园区家庭户籍低保、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家庭的本市生源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2.本市生源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应届毕业离校未满一年(毕业离校时间以毕业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1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补贴申请
申请地点:
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申请材料:
(1)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或市民卡、户口簿;
(3)《教育部学历认证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报告);
(4)特困职工救助证。
四、资金发放
园区就管中心对申请者享受补贴的条件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将补贴划拨至个人市民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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