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康码”规范转码的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6号)

【导语】:关于“苏康码”规范转码的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6号)

关于“苏康码”规范转码的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6号)

  为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时规范开展“苏康码”转码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转码范围1.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南京禄口机场经停史的黄码人员,经本人承诺并核验,按要求提供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时间不少于24小时),可以到社区申报转码。2.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14天集中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且完成3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可以到社区申报转码。3.入境人员,14天集中医学观察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且完成3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可以到社区申报转码。4. 南京市和扬州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14天集中医学观察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且完成3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可以到社区申报转码。

  二、工作流程1.持码人持相应证明,至居住地所在社区申报;2.由社区工作人员根据以上转码要求审核通过后上报街道苏康码操作员;3.由街道苏康码操作员通过系统上报;4.经区(县)板块扎口审核,完成转码。

  三、咨询方式可通过12345进行相关咨询。

  四、注意事项涉及批量转码的,请各地严格按照2021年7月28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下发的市社会及社区组【2021】5号文件《关于明确“苏康码”批量转码工作机制的通知》执行。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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