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细则:
企业组织参保职工取得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3500元和4500元。纳入苏州市当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在职业(工种)对应等级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30%。
2.享受条件:
1)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2)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
3)取得证书和申请补贴时,均应为“企业职工”参保状态,且参保信息必须都在该企业。
4)补贴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且每张证书限申报一次。
5)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的政府性补贴,且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3.申办流程:
1)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企业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gov.cn/index/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模块进行线上补贴申领。
2)经审核并公示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社保账户。
4.联系方式:
66620372、66620353
5.责任单位:
园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