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医疗机构发生和扩散,结合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暂停部分诊疗服务通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的诊所、门诊部(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不含医院内部设置的门诊部、一体化管理的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停诊。
二、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健康体检等专科医疗机构与综合医院内相关专科非必需诊疗项目全部暂停,只保留必要的急诊服务。
三、医疗机构暂停择期等非急需的手术、检查,尽量减少非必要的住院。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恢复正常诊疗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再行通知。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
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