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当前,姑苏区部分区域被列为新冠肺炎疫情封控区、管控区,正处于“内防扩散、外防外溢”的关键时刻。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全力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精神,姑苏区全域已是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区,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流调溯源情况,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相关活动场所从严采取“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封控措施或“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措施。
二、居民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参与区域核酸检测。
三、取消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室内文化场馆、体育健身场馆、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放,书店、电影院、棋牌室、网吧、KTV、游戏厅、酒吧等密闭场所暂时关闭,中小学校、幼儿园暂缓开学,线下培训机构一律暂停。
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控制购物人员数量,提倡无接触配送,避免人群聚集。
五、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暂停堂食。
六、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
七、全面加强公共交通管控,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严格实行测温、查码和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
八、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九、请广大居民提高自我保护与保护他人的责任意识,做到“非必要不离开苏州”,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倡有条件者居家办公。
十、对瞒报、谎报、伪造疫情信息,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同时服从核酸检测相关要求,齐心协力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扑灭疫情。防范区解除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姑苏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