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了《苏州市金融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行动计划》,面向创新型企业和金融机构,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建立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金融机构)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苏州地方企业征信系统三大平台,多向服务于企业、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共享和融资便利;设立规划规模10亿元的信用保证基金,与银行、担保(保险)公司合作开展“信保贷”业务,为成长性、轻资产企业融资增信,企业可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发布融资需求;设立首期规模1亿元的投贷(保)联动引导基金,通过与银行等设立子基金,投资于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方向的企业并给予相应授信额度;对金融机构的“首贷”(企业首次贷款)、“首保(担)”(企业首次办理融资担保、保险业务)业务进行考核,给予该业绩突出的机构金融支持中心(专营团队)30万元奖励;对保险公司成立的、业务面向创新型企业的贷款保证保险共同体,共保额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共保体主办人员5万元奖励。省级层面,我市每年组织省财政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奖补资金的申报。该奖补资金政策主要面向地方金融机构,对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农商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和担保等业务进行奖补,奖补标准为业务增量一定比例(农商行)、季均业务余额的一定比例(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具体奖补标准以每年市财政局发布的奖补通知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