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如出现以下症状
应规范佩戴口罩且不坐公共交通
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最后,友情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
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
2022年第64号通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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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或接到相关城市疫情防控机构协查电话通知的,应第一时间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或疾控机构联系,报备相关情况,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市民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