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外卖、跑腿、生鲜等平台(企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024号)

【导语】: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外卖、跑腿、生鲜等平台(企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02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

园区外卖、跑腿、生鲜等平台(企业)

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024号)

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园区外卖、跑腿、生鲜等平台  (企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外卖、跑腿、生鲜等平台(企业),必须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每日一检”要求,做到人员底数清、核酸检测情况明,并每日向园区工作专班报告情况。对不按规定核酸检测的配送人员,平台(企业)不得向其派单。


二、商超、餐饮等商家单位,必须严格查验配送人员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电子凭证。对不能出示健康证明或有效凭证的,一律不得允许接受配送服务。


三、各商家及接收单位应为配送人员提供无接触服务,配送人员不得入店进社区(企业)配送。各平台(企业)和商家负责配送站点场所及设备工具的消杀,各配送接收单位负责存放场所、货架设施设备的消毒工作。


四、为方便配送人员核酸检测,园区全域范围共设置26个核酸检测服务点,其中2个服务点提供24小时检测服务(附后)。


五、各监管部门、各街道,应加强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核酸检测的配送人员赋黄码管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平台(企业)、商家和个人,加大查处曝光、关停惩戒力度,对疫情防控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8日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普通核酸采样点一览表

扫描二维码查看

图片


园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图片

图片


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外卖,即可获得外卖相关推荐内容。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