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至7月末,对申请办理自来水、管道天然气延期缴费的困难非居民用户不停止供水、供气,免收滞纳金。

【导语】:4月1日至7月末,对申请办理自来水、管道天然气延期缴费的困难非居民用户不停止供水、供气,免收滞纳金。

为落实苏州市政府《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服务业相关领域纾困和恢复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要求,4月1日至7月末,对申请办理自来水、管道天然气延期缴费的困难非居民用户不停止供水、供气,免收滞纳金。

  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将对供水范围内,服务业及相关领域困难行业市场主体的非居民用户免收滞纳金。

  延期缴纳账单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根据用户的实际账单周期,分为以下三类情况:

  1. 逢单月抄表用户涉及5月、7月二期账单

  2. 逢双月抄表用户涉及4月、6月或6月、8月任意二期账单

  3. 每月抄表用户涉及4月、5月、6月、7月四期账单

  如何申请延期缴纳、免收滞纳金?

  办理方式一:

  登录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官方网站.cn, 首页右上角“公司公告”-“优惠政策”-“疫情纾困缓缴水费、免除滞纳金公告”进行表格下载和申请流程查询。

  填妥《延期缴费申请表》后,经办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交至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营业厅(姑苏区人民路1100号)。

  办理方式二:

  关注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在微信掌上营业厅绑定户号后,点击“公共服务”-“疫情纾困”,进入办理页面进行材料上传。

  收到申请后,自来水公司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短信通知办理结果。(如在申请表内,已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续仅需提交《延期缴费申请表》;自来水公司会通过系统进行信息核对,避免申请人重复提交。)

  经办人材料提交后,也可以进入微信网厅,点击右下角“我的”-“我的办件”,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经确认办理成功的用户,申请时未产生滞纳金的,后续恢复缴费时需先联系自来水公司进行减免再缴费;已缴滞纳金的,公自来水司将统一返还到用户的水费预存款账户内。

  如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欢迎拨打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65111515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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