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
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
截止时间为
2020年6月30日
税务部门希望扣缴义务人提醒单位员工,及时办理年度汇算,尚未在约定时间段内办理的请尽快按规定办理,确保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也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
由于个税年度汇算
在我国首次实施
税务部门建议扣缴义务人尽量帮助员工集中代为办理;
或者培训、辅导员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并办理退(补)税。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地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当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