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强化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根据《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为2021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学校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137所)。
QS、THE、、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上传材料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
(二)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10月25日16:00。
(三)资格初审:由选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资格初审。
(四)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岗位简介表》),标题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手机号码”。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收到应聘材料后,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五)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须同时将下列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电子图片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者必须按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学金、奖项、荣誉及实习实践经历等,填写内容需与上传证书材料相对应;
(2)本人身份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学生证;
(6)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7)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文件、院(系)及以上荣誉各类奖励证书、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六)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通过东吴人才网()发布有关信息。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对通过报名初审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东吴人才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材料信息不实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初定11月2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东吴人才网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来苏州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六、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选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取对象在东吴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主管部门(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选聘办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5253721;
选聘部门(单位)咨询电话:联系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吴中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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