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2021公开招聘校级干部及高层次 紧缺型教育人才

【导语】: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2021公开招聘校级干部及高层次 紧缺型教育人才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更好地为园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级干部及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

按事业编身份引进,相关录用手续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岗位需求

1.管理岗位:直属公办学校校级干部1名(中学)。

2.教学岗位:直属公办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各学科骨干教师若干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符合条件的应届博士生可先上岗再考证)

2.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近或相似。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的普通高校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本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

(二)其他应聘条件

本次园区教育系统招聘的校级干部及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1.中学校级干部:

(1)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理念,突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优异的办学业绩,社会影响力大的全国知名校长,并具备下列荣誉称号或专业技术职务之一:

①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②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名家、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名校长、特级教师;

③正高级教师;

④地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名家、名校长。

(2)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高层次人才:《园区党工委关于深化实施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的意见》文件中规定的特聘人才条件的骨干教师。

A类特聘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或省级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B类特聘人才: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大市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C类特聘人才:大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姑苏教育青年拔尖人才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D类特聘人才: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紧缺型人才

A类:双一流高校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名牌高校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含应届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B类:优秀的学科教学类高层次人才: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丰,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称号,并荣获省级教师基本功大赛或省级评优课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层次专业奖项,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C类:优秀中高考学科教研员:质量意识强,教学实绩好,中考或高考成绩在当地有较高知名度,具有三年及以上设区市教研机构或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岗位经历,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级职称及以上(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D类:优秀的高中学科竞赛教练:三年以上竞赛教学工作经历,能独立承担本学科的竞赛教学任务,近三年有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一等奖或多人次省级一等奖的业绩,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的中学校级干部及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报名流程

1.中学校级干部岗位:即日起登录园区教育局网络招聘系统(网址:.html#/register),填报个人信息,操作步骤见附件1手册。

2.高层次、紧缺型人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填写附件2《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报名信息登记表》,投递简历至邮箱dgang ,并注明愿意接受区域调配。

六、考核安排

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0日,报名结束后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届时可通过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了解相关安排。

七、相关待遇

园区教育局为本次录用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及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录用人员可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相关人才政策,另行申请享受教育人才奖励、津贴及住房等优惠政策。

八、体检和考察

1.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了解德、能、勤、绩、廉表现,核查是否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及录用

1.教育局对通过体检、考察环节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有关约定执行。

十、监督办法

2021年园区教育局事业编制引进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及中学校级干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12-66681126、6668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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