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经开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导语】:苏州相城经开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苏州相城经开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感强,有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招聘对象

  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或现役军人;(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报名表)2021年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24:00前,逾期不予补报。

  3.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证明材料投递至指定邮箱:xcjkqgbrs@126.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报考岗位)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生证;

  (4)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5)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

  (6)院(系)级及以上奖励的证明;

  (7)专业成绩单及排名、学术成果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8)就业推荐表。

  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注意事项:

  (1)递交报名资料时须确保资料真实、有效、齐全,报名填写不规范或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录取。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虚假材料、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由经开区党群办公室对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进入初面环节。在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5.参加初面的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初试。按照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

  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

  (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初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逾期不参加初试的考生,取消相应考试资格。

  五、考试和成绩

  (一)初面1.报名结束后凡符合招考条件的均可进入初面。2.初面为半结构化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占总成绩的50%,初面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复面环节,初面成绩当场公布。(二)复试1.在初面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报考岗位初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进入复面。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复试的人员名单在“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并由经开区党群办公室通知复试时间及地点,请保持通讯畅通。2.复面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复面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占总成绩的50%。复面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计入总成绩。复面结束后一周内在“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六、体检和政审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复试成绩仍相同者,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2.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由经开区党群办公室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环节。

  3.体检和政审考察由经开区党群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管理和待遇

  1.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的,由经开区漕湖公共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间由所在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核,对出现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所在单位可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报党群办公室备案。

  2.合同期间,工资报酬按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3.聘用人员需服从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的岗位调整。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十、本简章由相城经开区党群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9578905(相城经开区党群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9572703(相城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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