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文末扫码查看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 苏州市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023年2月27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邮件名称:姓名+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
1. 《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 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4.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5.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