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20年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导语】:苏州市2020年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10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面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各学历阶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户籍、生源地均不限。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中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各学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七)报考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详见附件:《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

3.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上述人员符合本简章规定及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报考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也可报考其他岗位。

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3)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出具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5月24日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3.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5月26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5月26日17:00。

5. 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5月27日12:00。

6.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5月28日09:00—12:00。

7.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0年5月24日前符合。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登录“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查看。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结果。







五、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1)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4)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出具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研究生阶段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学生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6)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外,还应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第(2)~(7)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六、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其中音乐、体育、美术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其面试成绩包括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各占面试总分的50%。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同一职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参加体检的人员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由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选岗确认工作单位。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代码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开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如国家对上半年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发放时间作出调整,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证书发放,则将对拟录用人员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限将通过补充公告通知。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暂无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须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录用人员选岗后须参加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跟岗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工作举报电话:63950942,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51、63981953、63981967、63981971 。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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