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苏州人才落户新政施行
申请落户途径
符合条件的个人落户意愿用户通过“太仓人社"微信公众号申请,单位落户人员通过太仓人才网官网的网站申请即可。
根据此次人才新政的要求,办理落户流程按预审、调档公示、落户申请受理、户籍迁移等步骤实施。与以往政策相比,新政扩大了落户人群范围,进一步降低了落户门槛。同时,新政放宽了落户年龄,取消男女落户年龄上限区别,降低了就业和社保期限。
在扩大落户范围上
苏州市《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有来苏就业意愿的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该条提出了“先落户后就业”这一全新人才落户方式,进一步扩大了有意来太发展和落户对象的范围。
在降低落户门槛上
苏州市《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主要对两类人放宽落户条件:第一类是在太仓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2.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该条款降低了参保时限要求,统一了境内外具备相当学历的人才引进年龄要求。
第二类是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太仓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鉴于人才落户申请量的爆发式增长,为更好地推进外地人才落户太仓的工作,我市人社部门不断推进“放管服”,实现了落户申请线上全程不见面申请,外地人才迁移可通过电子准迁方式实现“一站式”迁户,打通人才落户服务“最后一公里”。
同时,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市人社局人管中心还积极与市行政审批局、公安局联席联办,探索通过“太e办”平台实施跨部门大数据云办理,不断规范人才落户服务、管理、监督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人才竞争发展优势。
对于此次人才落户,如果您还有疑问,可登录“太仓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者太仓人才网官网查看办事指南,或者拨打咨询电话:53583522、53582348。